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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乘義林三卷用紙五十三枚, 本記一卷用紙廿八枚, 天平十七年十二月八日「〓酒主, 中論蔬第一卷, 合卅五枚「見卅枚, 天平十七年十二月九日「〓酒主, 武丘廣立解申寫蔬用紙事*「常」, 余馬養解申寫〓用紙事, 天平十七年十二月九日「〓酒主, 右經師等手實、並一切經内〓、」,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紙繼目), 見卅五, 之中卅枚寫馬甘, 自餘他人寫, 自餘他人, 自餘他人, 十五枚馬甘, 實案, 手實案, 武丘廣立, 余馬養手, (異筆), 天平十七年十二月, 六〇九
割注
- 見卅五
- 之中卅枚寫馬甘
- 自餘他人寫
- 自餘他人
- 十五枚馬甘
頭注
- 實案
- 手實案
- 武丘廣立
- 余馬養手
キャプション
- (異筆)
柱
- 天平十七年十二月
ノンブル
- 六〇九
注記 (2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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