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大日本史料』 12編 6 慶長十四年正月~同十五年二月 p.220

Loading…

要素

割注頭注ノンブル

OCR テキスト

一對馬島主、歳遣船二十隻、, 内大船六隻、中船七隻、小船七隻、, 一島主子平彦次、歳遣船一隻、, 考事撮要〕坤萬暦己酉年、新定約條, 一受圖書遣船人, 一島主特送船, 一受職人, 一對馬島主, 一國王使臣, 受各來書夫大三〓, 職有派成雖船等, 一過海料, 名時契圖船爲有隻, 接伴考給多船二, 五平書朝數尺船五, 壬一其著得大五辰, 待從驗時不夫十壬, 人依毎來之十船十, 數尺船五上等一例, 〓爲有隻京請例國, 夫三十二又玄送有, 戌人眞見過船尺之, 大三有不上對王, 人數與, 若有事、則以二十, 平時同, 對馬島人給五日糧、島主特送加五, 共一百石、, 隻内順付來告、, 歳賜豆米, 船還入送、凡所遣船、皆受對馬島主文引、而, 後乃來、無文引者、及不由釜山者、以賊論斷、, 許上副船、, 藏禮曹及校書館、又置釜山浦、毎書契來、〓考驗其眞僞、違格, 事破格聽許、仍使後不得爲例, 復遣玄〓來請上京、口陳數款, 日糧、日本國王使臣給二十日糧、, 玄蘇平景直二人、倶一年一度來朝、圖書成給時著見樣於紙、, 出來時、只, 歳約條時、減爲二十船、船有三等、二十五尺以下爲, 點數, 圖書受職人等、并不許接待、亂後有功人五名受職接待、壬戌加二人, 、共五人、〓歳一來朝、不得遣人、來朝時依平時、各有伴從一人、亂前受, 船之大, 即待有三例、國王使臣爲一例、對馬島, 小不定, 王特送爲一例、對馬島受職人爲一例、, 山館受書契、行宣〓禮以爲定式、壬戌、玄〓來又請上京、不許、己已、倭酋因西數、, 畠仙殿〓不諸臣〓使臣、并不許擧論、定約時、玄〓等請上京如舊例、不許、就釜, 自宗盛長〓、定爲二十五隻、有万暦壬辰之變、己酉, 〓船、二十六尺七尺爲中船、二十八尺九尺三十尺爲大船、船夫大船四十、中, 足則以, 船三十、小船二十爲定額、尺量船體、又點船夫之數、船夫雖多不得, 其等級及, 船舶ノ數, ビ水夫ノ, 書契ヲ釜, 等ノ入京, ヲ許サズ, 朝鮮玄蘇, 過海料, 特送船, 山ニ受ク, 智永毎歳, 圖書, 制, 玄蘇及ビ, 一囘書契, 條款締結, ヲ携へ朝, 受職人五, 鮮ニ抵ル, 人, 慶長十四年三月是月, 二二〇

割注

  • 人數與
  • 若有事、則以二十
  • 平時同
  • 對馬島人給五日糧、島主特送加五
  • 共一百石、
  • 隻内順付來告、
  • 歳賜豆米
  • 船還入送、凡所遣船、皆受對馬島主文引、而
  • 後乃來、無文引者、及不由釜山者、以賊論斷、
  • 許上副船、
  • 藏禮曹及校書館、又置釜山浦、毎書契來、〓考驗其眞僞、違格
  • 事破格聽許、仍使後不得爲例
  • 復遣玄〓來請上京、口陳數款
  • 日糧、日本國王使臣給二十日糧、
  • 玄蘇平景直二人、倶一年一度來朝、圖書成給時著見樣於紙、
  • 出來時、只
  • 歳約條時、減爲二十船、船有三等、二十五尺以下爲
  • 點數
  • 圖書受職人等、并不許接待、亂後有功人五名受職接待、壬戌加二人
  • 、共五人、〓歳一來朝、不得遣人、來朝時依平時、各有伴從一人、亂前受
  • 船之大
  • 即待有三例、國王使臣爲一例、對馬島
  • 小不定
  • 王特送爲一例、對馬島受職人爲一例、
  • 山館受書契、行宣〓禮以爲定式、壬戌、玄〓來又請上京、不許、己已、倭酋因西數、
  • 畠仙殿〓不諸臣〓使臣、并不許擧論、定約時、玄〓等請上京如舊例、不許、就釜
  • 自宗盛長〓、定爲二十五隻、有万暦壬辰之變、己酉
  • 〓船、二十六尺七尺爲中船、二十八尺九尺三十尺爲大船、船夫大船四十、中
  • 足則以
  • 船三十、小船二十爲定額、尺量船體、又點船夫之數、船夫雖多不得

頭注

  • 其等級及
  • 船舶ノ數
  • ビ水夫ノ
  • 書契ヲ釜
  • 等ノ入京
  • ヲ許サズ
  • 朝鮮玄蘇
  • 過海料
  • 特送船
  • 山ニ受ク
  • 智永毎歳
  • 圖書
  • 玄蘇及ビ
  • 一囘書契
  • 條款締結
  • ヲ携へ朝
  • 受職人五
  • 鮮ニ抵ル

  • 慶長十四年三月是月

ノンブル

  • 二二〇

注記 (75)

  • 1254,672,59,766一對馬島主、歳遣船二十隻、
  • 901,717,61,931内大船六隻、中船七隻、小船七隻、
  • 316,660,63,840一島主子平彦次、歳遣船一隻、
  • 1826,625,89,1173考事撮要〕坤萬暦己酉年、新定約條
  • 789,669,58,466一受圖書遣船人
  • 438,668,56,392一島主特送船
  • 558,665,55,251一受職人
  • 1376,671,54,326一對馬島主
  • 1491,673,55,325一國王使臣
  • 527,2239,759,46受各來書夫大三〓
  • 528,2310,750,50職有派成雖船等
  • 205,662,55,252一過海料
  • 530,2167,794,45名時契圖船爲有隻
  • 526,2383,751,47接伴考給多船二
  • 533,2094,796,47五平書朝數尺船五
  • 525,2528,777,46壬一其著得大五辰
  • 524,2455,793,48待從驗時不夫十壬
  • 532,2022,795,48人依毎來之十船十
  • 1103,2097,808,49數尺船五上等一例
  • 1133,2169,778,50〓爲有隻京請例國
  • 1106,1954,796,44夫三十二又玄送有
  • 526,2602,796,45戌人眞見過船尺之
  • 1160,2243,750,45大三有不上對王
  • 928,1662,44,192人數與
  • 462,1075,46,482若有事、則以二十
  • 885,1664,39,195平時同
  • 225,934,50,981對馬島人給五日糧、島主特送加五
  • 1356,1018,43,267共一百石、
  • 418,1079,44,413隻内順付來告、
  • 1401,1015,43,264歳賜豆米
  • 696,725,49,1196船還入送、凡所遣船、皆受對馬島主文引、而
  • 652,724,47,1210後乃來、無文引者、及不由釜山者、以賊論斷、
  • 1472,1019,43,268許上副船、
  • 761,1134,52,1725藏禮曹及校書館、又置釜山浦、毎書契來、〓考驗其眞僞、違格
  • 1574,661,45,836事破格聽許、仍使後不得爲例
  • 1618,659,46,844復遣玄〓來請上京、口陳數款
  • 181,940,48,916日糧、日本國王使臣給二十日糧、
  • 807,1153,50,1721玄蘇平景直二人、倶一年一度來朝、圖書成給時著見樣於紙、
  • 1518,1019,42,262出來時、只
  • 1227,1446,50,1420歳約條時、減爲二十船、船有三等、二十五尺以下爲
  • 1008,727,41,119點數
  • 530,932,50,1934圖書受職人等、并不許接待、亂後有功人五名受職接待、壬戌加二人
  • 574,920,52,1950、共五人、〓歳一來朝、不得遣人、來朝時依平時、各有伴從一人、亂前受
  • 346,1514,41,189船之大
  • 1852,1824,49,1051即待有三例、國王使臣爲一例、對馬島
  • 301,1517,43,190小不定
  • 1807,1822,49,1059王特送爲一例、對馬島受職人爲一例、
  • 1693,661,54,2217山館受書契、行宣〓禮以爲定式、壬戌、玄〓來又請上京、不許、己已、倭酋因西數、
  • 1738,659,53,2210畠仙殿〓不諸臣〓使臣、并不許擧論、定約時、玄〓等請上京如舊例、不許、就釜
  • 1271,1445,50,1424自宗盛長〓、定爲二十五隻、有万暦壬辰之變、己酉
  • ... +25 more

類似アイテ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