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大日本古文書』 幕末外国関係文書 5 安政元年2月~同年3月. p.141

Loading…

要素

頭注ノンブル

OCR テキスト

人自往別國貿易。或販運其國之貨, 國民人由領事等官捉拿審訊、照本, 詞訟交渉事件、中國民人由中國地, 方官捉拿審訊、照中國例治罪、合衆, 物前來五口、中國應認明合衆國〓, 一嗣後中國人與合衆國民人有爭鬪, 國例治罪、但須兩得其平秉公斷結、, 號便准入港、惟合衆國商船不得私, 和之國、不准來五口交易、其合衆國, 售、免其重納税餉、若有影射夾帶情, 口、聽其船隻往來貿易、〓日後万有, 事、經海關査出、罰貨入官、, 別國與中國不和、中國止應禁阻不, 合衆國現與中國訂明和好、五處港, 不得各在偏護致啓爭端、, 安政元年二月, 權利, 條捕縛及, ビ裁判ノ, 第二十一, 條戰時ノ, 入港, 第二十二, 不要, 一四一

頭注

  • 權利
  • 條捕縛及
  • ビ裁判ノ
  • 第二十一
  • 條戰時ノ
  • 入港
  • 第二十二
  • 不要

ノンブル

  • 一四一

注記 (25)

  • 441,752,65,987人自往別國貿易。或販運其國之貨
  • 1263,742,64,986國民人由領事等官捉拿審訊、照本
  • 1496,738,67,991詞訟交渉事件、中國民人由中國地
  • 1377,740,67,987方官捉拿審訊、照中國例治罪、合衆
  • 320,752,69,989物前來五口、中國應認明合衆國〓
  • 1611,686,68,1040一嗣後中國人與合衆國民人有爭鬪
  • 1144,744,67,997國例治罪、但須兩得其平秉公斷結、
  • 202,750,69,989號便准入港、惟合衆國商船不得私
  • 558,750,64,987和之國、不准來五口交易、其合衆國
  • 1847,734,68,992售、免其重納税餉、若有影射夾帶情
  • 791,751,64,990口、聽其船隻往來貿易、〓日後万有
  • 1731,735,65,715事、經海關査出、罰貨入官、
  • 674,744,65,993別國與中國不和、中國止應禁阻不
  • 909,728,67,1007合衆國現與中國訂明和好、五處港
  • 1028,744,61,712不得各在偏護致啓爭端、
  • 97,761,45,334安政元年二月
  • 1514,318,42,79權利
  • 1602,319,43,166條捕縛及
  • 1558,321,43,158ビ裁判ノ
  • 1649,314,41,161第二十一
  • 903,323,40,167條戰時ノ
  • 857,325,41,84入港
  • 947,320,39,165第二十二
  • 388,676,31,60不要
  • 134,2509,40,94一四一

類似アイテム